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产能扩建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宝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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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702694张新
韩雪宝**市**区
**市**区月罗路188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产能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3-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市**区 月罗路1881号
经度:121.3576 纬度: 31.41827****环境局
2022-10-31
沪宝环保许〔2022〕81 号****
2024-10-2115000
420****
913********2702694******公司
****0114MA1GTA8MXB埃欧孚(上****公司
****0117MA1J24G69N2025-04-10
2026-02-042026-03-05
https://e2.****.cn:8081/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98E6A7AD0BE34FB8AC609283E64D167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修理集装箱及其配件和各种不含动力的箱式半挂车、运输、仓储用钢结构件(含汽车配件);销售集装箱及自产产品;运输原料和自产产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修理集装箱及其配件和各种不含动力的箱式半挂车、运输、仓储用钢结构件(含汽车配件);销售集装箱及自产产品;运输原料和自产产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利用现有厂房进行产能扩建,将现有普通集装箱产量从14万标箱/年 提升至25.2万标箱/年,特种箱产线产能(0.22万标箱/年)及原辅 料用量保持不变。利用现有厂房进行产能扩建,将现有普通集装箱产量从14万标箱/年 提升至25.2万标箱/年,特种箱产线产能(0.22万标箱/年)及原辅 料用量保持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开卷、剪切、一次打砂、预处理底漆滚涂、机加工装配、焊接、焊缝打砂、喷漆、完工等开卷、剪切、一次打砂、预处理底漆滚涂、机加工装配、焊接、焊缝打砂、喷漆、完工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喷枪清洗废水、水旋除漆雾喷淋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密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于水密试验。隔油后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2、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各生产区域和设备的密闭性,提高废气捕集效率。一次打砂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P1-1、P1-2、P1-3 排气筒排放,二次打砂废气经密闭捕集处理后通过16 米高P1-4、P1-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焊接烟尘经密闭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15 米或40米高P3-1~P3-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预处理段调漆、滚涂及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处理后通过16.5米高P2-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二氧化硫、正丁醇、异丙醇、乙酸甲酯、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锌粉底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二甲苯、正丁醇、异丙醇、乙酸甲酯、锌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外面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中间漆、内面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间漆、内面漆调漆及喷涂废气,沥青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生产废水处理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4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达《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通过15米高P5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密闭捕集净化处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后通过 15 米高P6排气筒满足。厂界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和苯系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臭气浓度(厂界)、甲基异丁基酮(P2-1、P2-2、P6排气筒、厂界)、氨(P2-4排气筒、厂界)、硫化氢(P2-4排气筒、厂界)排放符合**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各排气筒应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超过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总量。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年排放量不超过27.4吨,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超过83.2吨。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边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处理处置,按规定申报备案工业固废,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6552吨/年。危险废物(全厂约830吨/年,HW08、HW12、HW13、HW49类)须设置规范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1、厂区已雨污分流。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喷枪清洗废水、水旋除漆雾喷淋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密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于水密试验。隔油后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2、VOCs物料包装储存,使用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作。一次打砂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P1-1、P1-2、P1-3排气筒排放,二次打砂废气经密闭捕集处理后通过16米高P1-4、P1-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焊接烟尘经密闭捕集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P3-1~P3-9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预处理段及零部件调漆、涂装及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处理后通过16.5米高P2-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锌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正丁醇、异丙醇、乙酸甲酯、颗粒物、氮氧化物、苯系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普箱线锌粉底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特箱喷涂(含调漆房)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二甲苯、正丁醇、异丙醇、乙酸甲酯、锌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系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外面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中间漆、内面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贮存间1废气、危废贮存间2废气、生产废水处理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甲苯、正丁醇、乙酸甲酯、异丙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间漆、内面漆调漆、喷涂,沥青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4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达《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通过15米高P5排气筒排放。厂界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和苯系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臭气浓度(P2-1、P2-2、P2-3、厂界)、甲基异丁基酮(P2-1、P2-2、P2-3排气筒、厂界)、氨(P2-3排气筒、厂界)、硫化氢(P2-3排气筒、厂界)排放符合**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各排气筒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超过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总量。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年排放量不超过27.4吨,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超过83.2吨。 3、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边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排放限值。 4、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将分类收集,分别妥善处理处置,按规定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符合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①原主车间更名为A车间,原T线车间更名为A1车间。部分A线焊接工艺转移至A1线,变动后全厂焊接废气排放口数量不变,排气筒P3-4、P3-5转移至A1车间,调整后A1车间主要用于普箱焊接。企业根据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方向,为赢得市场竞争优势,深度优化了A1线车间智能化、自动化和环保技术融合,实现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环境效益的全面提升。同时考虑焊接高温细小干燥粉尘特性,为提升除尘效果、降低能耗和维护成本、减小设备占用空间,将A线、A1线焊接废气处理设备均由箱式除尘器改为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不变。 ②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资料,为预防实际排放风险,对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因子进行补充识别,同时根据厂区废气走向变动及A1线车间优化环保设施后对全车间废气收集设施的提升,部分废气处理系统参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参考设计说明,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变动后仍能满足各污染物排放相关要求。 ③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由进入P2-4排气筒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变更为进入P2-3排气筒废气处理系统;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产生的废气接入P2-3排气筒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不再另设废气处理系统,利用普箱线外面漆喷涂废气处理系统代替原环评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废活性炭产生量减少1t/a。 ④锌粉底漆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特箱喷涂(含调漆房)废气及晾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捕集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P2-2排气筒排放,因锌粉漆排口涉及油性漆废气,企业参考相关单位经验,特箱喷涂(含调漆房)废气在进入“水旋除漆雾+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前新增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活性炭可逆的范德华力物理吸附作用、较大的比表面积和孔隙结构、吸附速率随浓度差的动态平衡等特性缓冲瞬时高浓度VOCs废气;去除部分沸石转轮难脱附的高沸点VOCs,**转轮的使用寿命,进一步增强处理能力。同时,废气处理设备变更后新增产生废活性炭10t/a。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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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2824 0.3385 0.3385 0 0 0.621 0.339
0 0 0.0096 0 0 0 0
0 0 0.002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032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12 0 0 0 0 /
0 0 4.87 0 0 0 0 /
23.33 11.94 27.31 7.96 0 27.31 3.98 /
165.83 33.74 83.11 116.46 0 83.11 -82.7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TW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化粪池-粗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设计处理能力50t/d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W002排放口排水中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
2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TW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隔油池(食堂含油废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曝气-二沉池-消毒,设计处理能力280t/d 参考DW002排放口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
3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TW00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气浮-中间池-压滤-厌氧池(UASB塔)-好氧池-MBR池,设计处理能力60t/d 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及水旋除漆雾喷淋,不外排
4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TW00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化粪池-粗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设计处理能力50t/d 参考DW002排放口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多级干式过滤+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TA001)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多级干式过滤+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1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二甲苯、异丙醇、苯系物、锌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相关限值。
2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2)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2)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2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二甲苯、异丙醇、苯系物、锌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相关限值。
3 9套滤筒除尘器(TA003~TA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9套滤筒除尘器(TA003~TA007)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3~DA007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
4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8)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8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5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9)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水幕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TA009)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9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二甲苯、异丙醇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相关限值
6 9套滤筒除尘器(TA010~TA0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9套滤筒除尘器(TA010~TA018)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10~DA018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7 低氮燃烧装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低氮燃烧装置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87-2018)相关限值
8 高压静电除油食堂油烟净化装置(TA021)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高压静电除油食堂油烟净化装置(TA021)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20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相关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功能区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验收期间,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处理处置,按规定申报备案工业固废,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6552吨/年。危险废物(全厂约8360吨/年,HWO8、HW12、HW13、HW49类)须设置规范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钢材、废钢砂、漆渣、废焊丝盘、废木地板、废橡胶、废密封胶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纸、废沥青、含锌废物、废过滤棉、废沸石、除尘灰、厨余垃圾、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及生活垃圾。 企业在厂房内已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用于存放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贮存间,用于存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废贮存区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处理,且地基须防渗,地面表面无裂缝;贮存场所四周已构筑墙壁;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设置隔离间隔;危险废物堆放防风、防雨、防晒。本项目对已产生的固废100%处理处置,各固体废物处置可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建筑、设备及管网依托现有建筑、设备及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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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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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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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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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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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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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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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