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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5〕361号
****委员会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新区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议书的函》****集团文〔2025〕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村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农发〔2025〕10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新区农文旅融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巫****社区红叶大道252号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面积1000㎡,拆除隔墙、吊顶600㎡,并配套300㎡柜子及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42万元。****集团帮扶资金和业主自筹。
八、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抄送:县财政局,****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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