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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部第55号),《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县2021-2025年矿产**总体规划》现已编制完成且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矿产**总体规划以审批前公示,征求规划内相关利害人的意见。在此期间内,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3月18日-4月17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1.****政府网站:http://www.****.cn/
2.****公示栏
三、公示电话
0595-****2638
四、来访时间
公示期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接待处
****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来信投递
**县螺城镇建设南街****2楼(邮政编码:362100)
****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