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368号
****委员会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邓家乡池塘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邓家府函〔2025〕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10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邓家乡池塘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邓家土家族乡池塘村2社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整修外墙253.9㎡,更换门窗52.8㎡,拆除围墙74.96m,硬化地面443.7㎡;**排水管道30m,**池25m3,化粪池75m3,3座污水检查井,并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标识牌等设施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11.3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局,****环境局,
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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