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服务(云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服务(云镜)采购项目,服务年限: 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具体理由如下:
该公司自 2017 年在部局指导下成立,深耕**业务,业务覆盖** 31 个省二千多家**单位,创新采用**内网 SAAS 软件服务结合线下专家支撑的业务模式,贴合**实战需求。
核心数据具有唯一性:云镜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基于数十万款移动设备 APP 使用情况开展大数据分析,采用独有数据解析方式,是国内基于移动设备分析的核心互联网数据**。
技术能力具有唯一性:系****数据中心算力支撑,可实现外网原始数据向内网实时摆渡,依托分布式存储、深度学习等先进专有技术,快速解析海量数据,核心研发团队技术储备充足,保障系统易用、安全、可靠。
智能模型具有唯一性:系统依托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结合**实战需求智能建模、标注犯罪标签,可根据犯罪趋势动态调整模型,提升研判精准度。
线索溯源具有唯一性:系统提供覆盖全球的移动终端多类数据,具备多种定位方式,可丰富**大数据**,为**侦查打击、辖区治理提供境内外情报支撑。
综上,为保证采购人现有系统兼容性、数据一致性、业务连续性及安全性,避免重复建设与数据断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墩镇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1号楼5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 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芗**胜利西路366号
联系方式:赖毅平 0596-****18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陈良珠 0596-****596
福****公司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