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端装备等3个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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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战略性**产业倍增计划(2024—2028年)》《**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2024—2027年)》等,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产业的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等3个产业方向,发布27项指南(见附件1),加速推动前沿技术布局,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攻关,实现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场景应用,引领全省**和未来产业发展。

二、组织分类

本批****政府发布榜单(指南),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省内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竞争申报。支持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着重关注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性、成熟度、可靠性,重点评价成果转化应用、解决关键问题、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情况。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产业化条件、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关条件按照《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资质条件界定》(见附件2)执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省拨资金的1.5倍。

2.鼓励企业围绕攻关目标整合各类创新**要素,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省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由1家单位牵头申报,**单位不超过6家。各成员单位应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

3.牵头和参与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均应在本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研发费用。

(二)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和团队

1.项目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保证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

2.项目申报人(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最多2项,且不能为同类别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受聘于我省科研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省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5.项目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三)技术就绪度、先进性、创新性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技术成熟度原则上应达到3-6级,项目完成时技术成熟度(见附件3)应有3级以上提高并达到7-9级。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按照要求对现有及完成时技术就绪度指标进行具体分析、如实阐述,对技术就绪度不符或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内领先的项目不予支持或降低支持资金。

(四)项目研究内容与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指南编写项目申报书,进行一体化设计申报,明确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考核指标和成果形式,确保目标具体、可量化、可考核。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根据《****省委 ****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指南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高度重视、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中与绩效指标相关的数据。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将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和考核的依据。

(五)经费额度和实施期限

本批次项目资金概算(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上限)在指南中明确,具体支持额度将依据项目评审结果及年度预算安排确定。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如实申报,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期可根据实际提出,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120:8180/pmshlj),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专项”栏目,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线上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经费匹配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工信厅。企业申报项目经市科技和工信部门会商后,****科技局)推荐。

(二)时间要求。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3月6日10:00时开放填报,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0:00时,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0:00时。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务必于指**期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便于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研发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科研助理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科研助理相关经费支出,可按规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支出。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包括检查可行性报告中需回避的信息)、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四)推荐单位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切实履行推荐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指导申报企业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等内容,严把推荐关。

六、联系方式

综合统筹:0451-****7207

高端装备专项:0451- ****6443

新材料专项:0451-****7638

智能农机专项:0451- ****6309

技术支持:0451-****8095

附件:1.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端装备等3个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具体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后查看)

2.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攻关专项资质条件界定

3.技术成熟度等级表

4.常见问题

****信息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2026年3月4日

一审:刘姝婷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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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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