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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保障厅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25〕15号)的规定,经****社会保障局审查,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现予以公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西人社通〔2026〕9号
单位名称:****
住所:**省**市**县川东北有机****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仁萍
许可事项:不定时工作制
监督电话:0817-****292
附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明细
****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