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涪江-三江大坝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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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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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绵游发改法规[2026]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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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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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涪江-三江大坝段滨水空间进行系统性城市生态修复,包括城市生态修复10106㎡;改造沿线滨水空间37700㎡、栏杆7200m;改造亲水活动平台7511㎡;改造停车位180个、增设充电桩76套,设置适儿化设施6处、适老化健身设施5处;完善给排水、强弱电、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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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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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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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全部招标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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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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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05 00:00至2026-03-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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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05 00:00至2026-03-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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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项目个人业绩(项目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4、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4人,以上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至少2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申请单位须具备发改部门评定的在库评标专家人员不少于2名。(附专家证或专家库网上截图)。注:(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5、申请人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申请人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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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伍老师 |
联系电话 |
130****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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