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6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磐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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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万件木质家具项目

****

**县****创业园14号地块

项目属于**性质,购置磨光机、刮角机、木工机、单面木工压刨床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件木质家具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①开料、木加工、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收集后汇同晾干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漆面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④组装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固废均能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包括消声、减振,利用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

2

年产300台塑料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

******公司

**县新**高头路18号

项目属于**性质,购置车床、磨床、喷塑、固化、环保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300台塑料机械设备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喷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滤芯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滤芯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直接于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后纳管,****处理厂集中处理CODCr、氨氮、总氮、总磷达《****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其他指标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环境。 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5235 传真:0579-****5510

通讯地址:**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县365****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