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招投标监管质效,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指引》对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掌握《指引》内容,严格落实招标人对招标活动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健全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决策、审查、监督、风险防控机制。
2.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3.依法依规开展招标、评标、定标工作,规范招标人代表履职行为。
4.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严防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5.完善档案管理,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严格监督管理
我局将把《指引》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重点,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
****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