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秀桥寨红岭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金秀桥寨红岭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2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
****关于金秀桥寨红岭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2-28 10:10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金秀桥寨红岭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桐木镇附近,****中心:110°00'42.4836"E,24°12'55.0697"N,****中心:109°57'59.4278"E,24°10'40.0051"N。项目占用面积约用地面积:2.69hm2,项目**18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2.98296MWp)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板架设、箱变基础、电缆通道、场区道路等,拟安装32144块715Wp单晶硅组件,由6个固定式光伏发电单元组成。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导线+直埋电缆混合敷设方式(光伏区和升压站进站为电缆,光伏区至升压站为架空);同时**一座110kV升压站(含板坡站及和锦站,2座变电站共用同一地块,共用围墙和配套设施),装设2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板坡站主变及和锦站主变),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

项目总投资约87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84.5万元,占总投资的0.96%。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雨水排水沟,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尽量避让较茂密的灌木区域,尽量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结合该区域原土地利用情况复耕和恢复植被。

(二)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场地的路面洒水降尘,施工开挖避免大风天气,临时堆放的物料或土方进行遮盖;对运输物料及土石方的车辆在进出场时进行冲洗,避免随车带入带出扬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三)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化粪池一并处理。工程施工时尽量安排在非雨天进行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天用苫布进行遮盖。施工场地雨水和施工废水通过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选用合格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在距离敏感点较近地块施工时在施工边界设置挡板作为临时声屏障,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安排在昼间运输,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村庄时做到限速、禁鸣。严格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处理。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时采用塑胶布或帆布遮盖,避免受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定期回填或清理外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落实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太阳能光伏组件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升压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不外排。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废旧太阳能板和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零部件收集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事故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暂存,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废旧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危废管理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管理、贮存、运输。严禁随意丢弃。此外,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还应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