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区域**冀东氨水、副产氨水采购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3-05 16:29:27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0 13: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0 17: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0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10 17:0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分行/******公司/141****17119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副产氨水^20% | 化工辅料 | 500.000 | TO | 电汇/承兑 | **冀东 | ||
| 氨水^20% | 化工辅料 | 150.000 | TO | 电汇/承兑 | **冀东 |
收货地址: **省**市**杨家庄乡******公司
┃详情描述
| 一、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二、 供应商承诺 1. 投标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正式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承诺所投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信息与询价文件所列物料信息完全一致、真实有效,所供产品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买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不予结算,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追究其相应损失赔偿责任。本次多项物料询价接受分项定标,供应商出现缺项报价或报价不合理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判定为废标。 2. 供应商若逾期未按要求到货或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买方将其纳入黑名单,****公司任何采购项目的报价。 三、入围审批及缴纳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同时提供同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2.资质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行业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保证业务依法合规; 3.需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4.****银行名称;****分行 银行账号:141****17119 四、质量指标及考核条款(氨水 副产氨水) 质量指标 (一)工业氨水质量指标 1. 氨水20%浓度要求:NH含量≥20%,采用纯液氨勾兑。 2. 氨水中不得含有对氨水储存罐体具有腐蚀性的液体,不得含有对水泥脱硝不利的液体及物质,氨水外观为无色透明、无杂质。 (二)副产氨水质量指标 1. 副产氨水20%浓度要求:NH含量≥20%,氯离子浓度≤0.1%(不允许含危废品)。 2. 副产氨水中不得含有对氨水储存罐体具有腐蚀性的液体,不得含有对水泥脱硝不利的液体及物质, 副产氨水无杂质。 考核条款(按每月一批次考核) (一)通用浓度考核(氨水、副产氨水共同适用) 1. 当检验值小于20%且大于等于19%时,在20%的基础上每降低1%,每吨扣款 =(合同价格÷20)×(20-实际检验值)×2。 2. 当检验值小于19%且大于等于18%时,在20%的基础上每降低1%,每吨扣款 =(合同价格÷20)×(20-实际检验值)×3。 3. 单车氨水浓度低于18%时,已卸货的该批次结算金额为0;未卸货的,买方有权拒收。 (二)工业氨水专项考核 颜色目测不是无色透明的,已卸货的该批次结算金额为0;未卸货的,买方有权拒收。 (三)副产氨水专项考核 1.目测含有杂质的,已卸货的该批次结算金额为0;未卸货的,买方有权拒收, 1. 因卖方所供副产氨水存在杂质造成系统堵塞的,由卖方免费负责清洗;如因堵塞造成停产,每次罚款1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50%。 五、供应要求 1. 供应车辆须执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2. 卖方接到买方要货通知后,须12小时内送货到厂;未按时到货且未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1000元;因到货不及时造成设备停产的,每次罚款1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50%,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如在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供应量不能满足的,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买方。 4. 卖方实际进场物料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符的,买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时扣除5000元/次进行处罚。 5. 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1)中标后拒绝签订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无法供应合格标的物; (3)未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 6、如果因为氨水(副产)质量问题影响到熟料硫离子或氯离子异常升高,买方无法正常喷氨,造成环保隐患,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止送货并整改,同时承担买方相应损失,整改后依然不能达到熟料质量生产要求,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因为供货能力不足或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六、联系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1. 卖方负责免费运输,并负责卸货至**冀东库房,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卸车费);全部货物运至库房交货(物流、快递等必须是送货到库房,不接受自提、到付物流快递)。进厂司机要求衣装整齐,不允许穿戴背心、短裤、拖鞋进厂;进厂送货车辆卸货后保证空车出厂。****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超速行驶,一经发现,按照公司要求对送货单位进行处罚。 2. 发货前、发货后须及时短信或微信通知交货联系人,随货必须附制式纸质《送货通知单》两份(中标单位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完成接单、配送操作后打印,随货打包两份,并在货物包装外张贴)。 3.交货地点 联系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杨家庄乡******公司 高扬139****4117 4.供货时间: 2026年6月30日 七、付款方式:电汇/承兑 八、其他: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前请核实清楚尺寸及规格型号等要求,报价后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将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与平台业务。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加急标书代写 |
┃联系人
白彦欢 / 186****681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5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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