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凤都镇林业站店面公开招租通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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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公开招租通告
2026-03-05 15:59

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名下店面公开招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都镇政务公开栏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置:**市**县凤都镇凤都村凤林路8****林业站名下店面)。

店面概况:林业站出租店铺为④ 店铺,共1间,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水电设施齐全,店面现状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乙方可以进行装修,但上下管道、消防、水电、通气管道等改造必须经出租人(下面称甲方)同意。租赁期满后,属于甲方的财产(包括固定物)不得拆除。出租方不承担店面装修、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项目,严禁从事餐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噪声污染、非法经营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周边环境和镇容镇貌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分租,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

租金标准:15000元/年﹒间,租金按年支付,实行先缴后用原则,承租方需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缴清下期租金。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承担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能力。

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县及凤都镇相关管理规定,****林业站及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挂靠、代租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承租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名及竞租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办公室。

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原件备查):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金额:9000元。竞租方式:公开招租,具体竞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信畅通。

保证金说明:竞租成功的,报名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竞租未成功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中标后无故弃标、违反竞租规则或未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承租资格。

四、合同签订与履约要求

中标人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清首期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未缴清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店面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税费、房屋维修(非主体结构自然损坏除外)及装修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需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租赁用途经营,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规装修、超范围经营,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林业站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店面,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相关责任。

因政府规划、征收、公****林业站****租赁店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凤都林业站不承担承租方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等任何补偿费用。

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结清所有相关费用,按店面原状(自然损****林业站,如需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3****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重新参与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看房与咨询方式

看房时间: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看房需提前与联系人预约。

咨询电话:158****3216

联系人:鄢宏宇

六、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店面租赁合同》及****相关规定为准。

承租方报名****租赁店面、充分了解店面现状及租赁相关要求,自愿接受本通告所有条款及租赁合同约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本通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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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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