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因此,****在“**泽维原料药建设项目”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公开事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泽维原料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玉****村委会雄古一组300号。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采取分期建设:(1)一期工程:地屈孕酮20吨;醋酸甲羟孕酮50吨;醋酸甲地孕酮30吨;N06 60吨;ZM04 5吨;(2)二期工程:4-AD 1000吨;9-羟-AD 1000吨;11-羟-AD 500吨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50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1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888-****193
电子邮箱:****@desano.com
联系地址:**市玉****村委会雄古一组300号
邮政编码:674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871-****6466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上****路8号
邮政编码:65022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上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采用电话、传真、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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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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