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合同履行周期为 2026年3月16日-2026年5月31日,以8万吨清运完成或2026年5月31日到期为实际结算周期,满足任一条件则合同履行结束。
2.****公司#1、#2灰库库底,乙方自提并负责运输,乙方运输车辆须符合**市环保要求。
3.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确保不发生副产品洒落。罐车须封闭运输,其他车辆须做好覆盖,杜绝环保事件。
4.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粉煤灰,最终接收单位应具备再加工、利用等相关经营资质。贮存场所需提供相关环保批复手续。乙方每月向甲方报送综合利用相关证明材料。
5.乙方须确保拉运等于综合利用量与储存量之和,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确保所有粉煤灰流向明确、记录完整。
6.粉煤灰处置至其他终端用户的,应按正常流程进行结算,乙方须开具合规发票,并备注“****粉煤灰”。若乙方储存,应提供储罐配置及使用情况的明细说明。
7.机组大负荷期间,乙方负责合同中打包处理分选后的粗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凌晨0:00点-次日8点需增加放灰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
8.其它条款在合同中明确。
9.机组大负荷期间,乙方须在夜间0:00-8:00安排放灰人员,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报送综合利用证明,确保贮存场所符合环保要求,且处置量、综合利用量与储存量之和等于产生量。
中标方必须是终端用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企业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同时在2026年结束后要完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