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 | **市****公司 | **市****开发区****园区。 | 总用地面积230344.25平方米,年产3万吨先进钛材及钛设备。项目下设八个子项目生产线,实现钛及钛合金材料和产品全产业链生产,分别是:(1)年产3万吨钛及钛合金熔炼生产线项目;(2)年产2.5万吨钛及钛合金锻造生产线项目;(3)年产2万吨高端钛及钛合金热轧板生产线项目;(4)年产1万吨宽幅高性能钛及钛合金冷轧卷带生产线项目;(5)年产5000吨精密钛焊管生产线项目;(6)年产5000吨航空级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棒线材生产线项目;(7)万吨钛残料综合绿色回收生产线项目;(8)石化工业钛制耐蚀装备制造生产线项目。 | 2026-03-05 | 茂环审〔2026〕8号 | |
| 2 |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智环****公司 | ****工业园曹江园区东南侧。 | 总占地面积10011平方米,建筑面积2815.43平方米。项目接****工业园****园区内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细格栅沉砂调节池+水解酸化池+装配式一体化装置(A2O+MBBR的结合改进工艺)+磁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谢鸡河。 | 2026-03-05 | 茂环审〔2026〕9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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