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蚌埠阿迪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配套建设甲类仓库一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蚌环许〔2026〕21号)

审批
安徽-蚌埠-淮上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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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配套建设甲类仓库一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蚌环许〔2026〕21号)
发布日期:2026-03-03 17:17

******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配套建设甲类仓库一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蚌****工业园淝河中路13号。项目在厂区办公楼东侧预留发展用地上建设甲类仓库一座,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用于贮存丙酮、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等危险化学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建设****小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在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按《报告表》要求设置55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二)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研发性活动,不新增废水外排。

(三)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甲类仓库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四)强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甲类仓库等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严防泄漏事故发生。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建设集液槽,并在仓库内建设导流沟,建立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设置切断装置,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有效收集处理,防止事故情****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周边地表水体。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认真做好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和储存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编制全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项目投运前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与园区构建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投入生产**行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经批准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六、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请******分局负责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0MA2NX5G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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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079(传真)

通讯地址:**省**市**区胜利东路1166号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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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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