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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5
| 项目名称 | 盐气颗粒物收集洗涤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泰****工业园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8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瑞 |
| 联系人 | 张立超 | 联系电话 | 183****81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1套盐气颗粒物收集洗涤装置,包括一台盐气洗涤塔、风机及附属管道设备。 输盐皮带运行过程中,由于秋冬季节室内外温差大,造成厂房内湿度过大。通过在输盐1组皮带导料槽处增设一套盐气收集管道(直径600mm,长度50m),一台额定功率15kw的风机产生负压,对盐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盐气进入盐气洗涤塔去除颗粒物,最后通过一根高15米、出口内径为300mm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出。该盐气洗涤塔为三层式结构,底层为填料层,用于盐气的吸附;中、上两层为水喷淋,用于盐气中盐颗粒的去除。改造后排出的气体为净化后的水蒸气,温度为常温,拟出口风量约为15000m3/h。本项目喷淋洗涤过程中的水为制盐工段循环过程中的冷凝水 ,洗涤后的水仍在制盐工段进行循环使用,无外排废水,无新增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属于环保项目,位于制盐厂房区域内,不涉及新占土地及新征地。项目实施后,我公司每季度对该新增的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颗粒物测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80mg/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输盐1组皮带导料槽处采取增设一套盐气收集管道,一台风机产生负压对盐气进行收集,再经盐气洗涤塔去除颗粒物措施后通过1根高15米、出口内径为0.3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本项目喷淋洗涤过程中的水为制盐工段循环过程中的冷凝水 ,洗涤后的水仍在制盐工段进行循环使用,无外排废水,无新增污染物产生 | ||
| 承诺:**** 李宝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宝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