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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2026-03-05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4-01 | |
| 200 | ||
| ****公司 | ||
| 胡经理 0716-****511 | ||
| **** | ||
我要报名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农场50处农用地2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项目 |
| 转让底价 | 18593.03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3-05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4-01 |
| 资产概述 |
****农场50处农用地12570.05亩2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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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转让标的以永业行土地房****公司出具的《鄂永资评报 [2026] 第 WH0047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 50 处农用地按现状整体转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经营权转让协议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款。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4. 标的成交的交易价款,转让方仅提供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5. 其他事项详见《 经营权转让协议 》(样本)。
6. 本次转让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 现场查勘联系人: 钟总 ,联系电话: 136****1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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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 | |
| 土地证号 | 鄂(2019)**市不动产权第 ****400号一批 |
| 土地面积 | ****072.72(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农用地 |
| 地址 | ****农场区域 |
| 土地类型 | 划拨 |
| 目前用途 | 使用中 |
| 其他说明信息 | 鄂(2019)**市不动产权第 ****400号等50本不动产权证,详见评估报告附件。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05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特殊事项 |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协议约定将全部成交款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所****公司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原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
2、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后,并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20个工作内,受让方应按协议约定将首期成交款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所****公司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原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经营权转让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按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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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永业行土地房****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28 |
| 评估值(万元) | 1859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