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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受****委托,于2026年2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就其****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如下事项进行澄清:
1、关于资格条件中“单一合同单月人力**外包服务结算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业绩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费用结算单无法直接体现单月结算金额(例如以年度、季度或其他周期进行结算),在评审过程中应如何认定其是否符合该项要求计算单月结算金额时是否需考虑合同服务期限与结算周期的对应关系
答:评审时,若费用结算单无法直接体现单月结算金额不少于35万元,则按以下方式处理:以费用结算单中载明的总金额除以该结算单对应的服务期限,计算得出平均每月结算金额。例如,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费用结算单为年度总结算费用A,则单月结算金额为A/12;若结算单对应的是非整月周期(如半年、跨月等),则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为月数(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后进行计算。计算得出的平均每月结算金额若不少于35万元,即视为满足资格条件中“单月结算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要求。
此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0551-****5170/177****9757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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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