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1月委托****承担“**钢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钢昌****基地建设项目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82****8730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内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具体公众范围为******工业园区B区)。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总 139****7587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联系人:姜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2****8730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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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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