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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5日 17: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00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汉渝大道1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90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00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价格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5日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22。
****财政局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区汉渝大道1333号
联系方式:182****9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0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008
****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