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05 17: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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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条件 ********中心4#楼连廊装修木门、护墙板、洗手柜、铝扣板材料采购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市徐圩新区。 2.2询价范围:窗帘、木门、护墙板、洗手柜、马桶等材料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项目控制价:50726.06元,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下浮率,评委以该下浮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下浮率,合同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 2.5合同期:2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3.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3.2.1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竞标报价 本项目为 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在经过确定后,结算时将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部分按清单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低于清单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取。除根据甲方的相关变更签证单外,其余一律不予调整。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依据市场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 4.1因施工可能会造成原有成品破坏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现场破坏及恢复费用,有关成品保护及恢复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4.4清单工程量由采购人提供,施工中发生的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等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发生的已完产品的保护费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非采购人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大风、高温、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采购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施工方案中的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响应文件报价。 4.5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已有成品,相关保护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地埋瓷砖保护、墙面乳胶漆或瓷砖保护、现场绿化、道路等。 4.6供应商须勘察施工现场情况,施工场地工完场请,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含甲供材垃圾)及生活垃圾由供应商自行外运处理。完工后恢复至进场前文明卫生标准。 4.7采购人提供施工水源、电源接口,具体接口情况由供应商现场自行考察。配电柜、挂表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管理处预缴水电费,根据后期实际抄表数额进行费用收取。 4.8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该费用应包含在竞标报价中。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9由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运至现场后,由供应商负责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10每种材料的供货及到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货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如窝工费、机械租赁费、第三方索赔等)。延迟超过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询价保证金 5.1询价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 5.2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5.3收款人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履约保证金 / 7.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材料(设备)到场且验收合格付至已供货物价款的80%,全部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付至材料核定价款的97%,全部安装并调试合格一年后付至材料价款的100%。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国家税制改革或乙方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8.响应时间 8.1价公告获取时间: 2026年3月5日至 2026年3月6日15:00,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https://fycg.****.com:29084/”获取。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8.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于 2026年3月6日15:00 前将报价及相关资****集团物资采购平台。加急标书代写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9.竞标文件的组成 9.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1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9.4供应商承诺书附件4 9.5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须连同报价(加盖公章)****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10.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11.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11.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100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1.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在报价未超过采购人期望值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2.开标、评标流程加急标书代写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 第三阶段: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二 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一轮报价,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加急标书代写 第四阶段: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一轮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特别注意:请供应商自第一轮报价开始后至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前,持续关注报价开启通知(各轮报价开启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线上通知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①各供应商报价时需特别注意网上“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或“下浮率%”)。例如:下浮率为10%,则填写“10.00”。 ②如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报价至合理报价。如拒不调整,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 ③如未达到采购人预期,采购人有权邀请供应商继续进行报价或取消本次采购重新组织采购。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指挥中心F楼 联系人:吕工 电 话:183****5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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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4#楼连廊装修木门、护墙板、洗手柜、铝扣板材料采购补充通知(一) 各供应商: ****中心4#楼连廊装修木门、护墙板、洗手柜、铝扣板材料采购项目,现给予以下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1)询价范围调整为:木门、护墙板、洗手柜、铝扣板材料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履约保证金调整为:无 (3)业绩要求调整为:无 (4)各供应商如认为本次发出的补充通知影响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请各供应商及时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出,未提出视为不影响正常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发出的采购文件相似条款与本次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83****5548 采购人:****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