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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 2025-09-05 11:11:38 | 生成日期:2025-09-05 11:11:38 | |
| 废止时间: | ||
| ****政府 | 文 号:||
| 泗发改审批〔2025〕97号关于年屠宰5000****工厂建设项目的批复 | ||
******公司:
报来的《关于年屠宰5000****工厂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乡村**发展,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虹城街道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计划用地132亩。建设屠宰车间面积21674平方米、待宰棚1344平方米、深加工车间8500平方米、羽毛粉车间1890平方米、办公楼6630平方米、宿舍楼6630平方米;辅助工程若干,包含消防水池及泵房、锅炉房、****中心、洗消中心、检疫房、门卫等。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8627.3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
六、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