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管内单位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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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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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编号:****)

****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的招商人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

1.1项目概况:****集团公司职工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取****集团公司管内符合建****停车场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1.2包件设置:1个包件:

序号

单位

拟建设地点

车位数

拟建设充电桩数量(台)

1

**机务段

****停车场

102

10

2

****停车场

55

6

3

**工务段

华山线路车间

60

6

4

**线路车间

70

7

5

**线路车间

75

8

6

**北线路车间

60

6

7

**西线路车间

65

7

8

****车辆段

**一场

100

10

9

****机务段

**西折返段五场待班楼东侧

50

5

10

****停车场

88

9

64

6

163

16

11

****车辆段

东客整所

300

30

12

**运用车间

55

6

13

**西站站部

站部楼西侧

72

7

14

**国际港站

国际港信号楼与工务楼中间

80

8

15

**西站茂陵站

****停车场

54

5

16

**西站**北站

**北站宿舍大门左侧

75

8

17

**电务段

****停车场

66

7

18

工务机械段

**市**区尚耕路工务机械段

224

22

19

**高铁基础设施段

段部

/

/

20

****车站

****车站院内

80

8

21

****检修厂

厂区停车场

200

20

22

**工务段

段部

80

8

23

**站区

108

11

24

**车务段

**站区

172

17

25

**车务段

段部

50

5

26

富**站区

50

5

27

**站区

50

5

28

**北站区

50

5

29

**站区

50

5

30

**车辆段

段部停车场

238

24

31

**机务段

****停车场

50

5

合计:

3056

305

注:上表为拟建设充电桩估算数量,仅作为本次招商项目参考,最终建成数量以现场实勘情况为准。

1.3 经营方式:**经营

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

1.5经营期限:5年(招商人给予中商人6个月的建设期,该建设期不计入合同期内。中商人需在建设期内完成包件内所有地点的充电桩建设,若逾期未完成则视为违约,招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1.6付款方式:月结(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充电服务费。若发生上述情况,招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特别约定:

1.7.1.中商人负责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招商人负责监督**期间的安全状况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

1.7.2.中商人负责承担场地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并按实际用量与提供单位进行结算。

1.7.3.中商人进行建设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前,其建设方案必须报招商人审核,经招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投资额应在**周期内折合完毕,并归属为招商人资产。合同履行结束后,招商人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1.7.4.若在运营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中商人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此外,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5.在运营合同有效期内,严禁将合同标的进行转租、转包或转借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将视作中商人违约行为,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6.中商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运营期间应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及招商人的检查。因检查而产生的罚款等相关费用,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1.7.7.在运营合同有效期内,****政府、国铁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对场地进行改造或收回等情形,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进行设备拆除,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提出赔偿要求。

1.7.8.因电站建设位置涉及内部单位中商人在建设中如需增加视频监控设备应获得招商人及对应场地单位同意,并按照招商人****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要求及技术方案进行。

1.7.9.****公司下属各站段普遍存在地域分布广泛的状况,为服务站段职工的通勤需求,中商人须服从招商人的建设安排,2026年建设完成31处充电桩,建设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商项目包件中所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设充电桩及其配套电力设施设备。如有违反,将视作中商人违约行为,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招商人有权追究中商人责任。

1.8特别说明:

1.8.1西****停车场****停车场,不面向社会开放,中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提出面向社会经营的要求。

1.8.2西****停车场所使用电力,****供电段负责提供,****供电段相关政策执行。中商人必须使用现有的电力供应系统,严禁私自接入其他电源。****集团公司职工出行保障设施,充电费1.1元/度,如后期因政策调整、电价变化、上级要求等其他原因充电费调整,中商人必须按要求进行调整,如未按要求调整则视为违约行为,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招商人有权追究中商人责任。

1.8.3为保障职工资**全,中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活动形式预收职工充电费用,必须做到一单一结。如有违反,将视作中商人违约行为,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招商人有权追究中商人责任。

1.8.4中商人预估总金额:

按305台桩、年均利用1500小时、平均功率7kW估算:

(1)年充电量 = 305×7×1500 = 3,202,500 kWh(约320.25万度)

(2)年服务费收入 = 320.25万×0.4元 = 128.1万元。

注: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收入为准。

1.9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中商人应在接到中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招商人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商人弃标。

二、招商底价

本项目招商底价在文件中公布

注:报价步长为1%,竞商人未按报价步长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竞商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

4.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

10.在近2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曾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集团、****公司、招商人列入招商资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2.截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时,竞商人不存在拖欠招商人2025年12月31日前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13.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与竞商人存在控股关系、****公司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商;

14.竞商人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经营范围须包含充电桩经营等相关内容。

(4)诚信守法经营,承认并能够履行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在近2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竞商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涉及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及行贿犯罪,信用查询证明。

(5)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6)****电站业绩证明,包括场地租赁合****服务局审批通过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7)所使用充电桩须为市场知名品牌,具备完善售后体系,维保响应及时。收费平台须与招商人指定的管理系统兼容,且支持实时数据上传和远程监控功能,免费提供用于监督运营的后台超级管理员账户及充电桩运营数据API接口(需提供招商人出具的系统对接确认书)。充电设备应具备过压、过流、漏电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并通过国家相关质量认证。所有充电桩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确保运行稳定、计量准确。收费系统应明码标价,支持主流支付方式,结算流程清晰透明,符合国家价格管理规定。

(8)竞商人需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并承担产生的踏勘费用。踏勘完毕后在需竞商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确认了解建设地点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设充电桩。

(9****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竞商。

(10)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13)若招商失败拟采取的措施为:发布二次招商公告按规定重新挂网,重新进行招标。

(14)竞商有效期为120天。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1.竞商人应于2026年3月6日8:30至2026年3月16日17:30(**时间,下同)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下同)提交报名申请。本招商项目对报名申请资料的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公告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潜在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或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注册手机号即为供应商登录主账号,该手机号所有人应为被授权办理供应商注册和主账号登录管理的合法代理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取招商文件。

2.竞商人应及时登录国铁招商平台查阅报名初审结果,支付招商文件编制费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完成将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开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4248。

重要提示:本次招商采用国铁平台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需成功进行国铁平台报名,否则无竞商资格。

国铁平台报名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三期试用)(https://zs.****.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3.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4248

邮箱:****@163.com

(注:1.****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

2.标书费缴纳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在竞商截止时间前按照招商文件中发票开具方式及时提出开票申请。)标书代写

五、竞商文件的递交

1.竞商人须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竞商文件,所有竞商文件应用密封包密封,并在密封包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包件×”等字样。竞商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1份U盘)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若单独密封U盘,包装封面应标明“竞商文件电子版”字样,U盘上必须注明竞商人名称。U盘作为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退还,并须在2026年3月24日14:30(**时间)之前送达招商代理机构。招商人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该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商文件。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为****(**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4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4248标书代写

2.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规定携带相关材料,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3.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上发布,以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项目公告发布后,潜在竞商人可在2026年3月6日8:30至2026年3月16日17:30期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三期试用)报名,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潜在竞商人因电脑系统造成竞商文件被拦截等情况负责。

七、现场查勘

本项目招商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履约**规模以招商方案提供的现有数据为准,如有异议,应在竞商报名截止日前与招商人进行沟通;在竞商报名截止日前由客户自行到实地现场踏勘,并承担踏勘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八、竞商保证金

本项目竞商保证金收取以招商文件第一章“1.8特别说明中1.8.4中商人预估总金额”为计算依据。

竞商人应在2026年3月24日14:30前以竞商人的名义将保证金从其账户汇至招商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及账号,****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给招商代理机构。如竞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商保证金电汇账户(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

****

地址、电话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电话:029-****4248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请在汇缴单证“用途”栏中注明“×××竞商保证金,项目编号××,×××包件”)

欲报名的潜在竞商人可从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咨询:

招商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东路33****机关院内2号楼8楼101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9****1260

电子邮箱:****117927qq.com

招商代理单位:****

详细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8

电子邮箱:****@163.com

九、监督电话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9****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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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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