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优化调整工作》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0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主题词:为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我局拟启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优化调整工作》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优化调整工作》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业务,我局现公开询价遴选招标代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优化调整工作》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二、工作内容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优化调整工作》项目招标工作
三、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代理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四)报价函(加盖公章且密封);
(五)“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六)报名的所有材料需刻录光盘一同提供;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四、公告期限
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共7天)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3月12日17: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502室
七、其他事项
(一)在满足参选资质要求和申请材料完整的前提下,本次遴选优先考虑价格最优者。
(二)我局评审过程若存在参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单位报价,且其报价可能低于项目招标代理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人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则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三)所有报价材料应封装在同一个档案袋内。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各单位报价,确定最终承担单位。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馈,非实名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898-****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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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