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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CTHGLL7C | 建设单位法人:王浩 |
| 王志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高****社区宝通东街6555号高创产业园内4号厂房 |
| 年产1500万套高性能复合材料自润滑轴承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高****社区宝通东街6555号高创产业园内4号厂房 |
| 经度:119.21496 纬度: 36.68205 | ****机关:****环境局高新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4 |
| 潍环高审字〔2024〕09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CTHGLL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0MACTHGLL7C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 ****0700MA3N2PR047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2024-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01 |
| 2025-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65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依托现有建筑建设,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新购置主要设备145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套玻纤缠绕轴承、500万套高温塑料注塑轴套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租赁高创产业园内现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购置混料机、缠绕机、固化炉、脱模机、打磨机、切割机、双螺杆挤出造粒一体机等设备共115(台)套,具有年产1000万套玻纤缠绕轴承、50重造粒高温塑料的生产能力。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玻纤缠绕轴承:搅拌--浸渍--缠绕--固化--脱模--模具清洗--切割--车加工--磨加工--检验;高温塑料:高温塑料投料--混料重造粒--注塑--去毛刺--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玻纤缠绕轴承:搅拌--浸渍--缠绕--固化--脱模--模具清洗--切割--车加工--磨加工--检验;高温塑料造粒:高温塑料投料--混料重造粒---包装 |
| 由于市场原因,仅生产中间产品重造粒高温塑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玻纤缠绕轴承生产过程中切割环节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玻纤缠绕轴承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浸渍、缠绕、固化、脱模、模具清洗过程中产生VOCs,和高温塑料生产过程中挤出环节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设置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磨加工循环水排水,该部分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每月排放一次,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音、消音、选择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项目产生的模具清洗废液、环氧树脂及脱模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下脚料、循环水沉淀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原料包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废布袋、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玻纤缠绕轴承生产过程中切割环节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玻纤缠绕轴承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浸渍、缠绕、固化、脱模、模具清洗过程中产生VOCs,和高温塑料生产过程中挤出环节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设置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磨加工循环水排水,该部分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每月排放一次,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音、消音、选择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项目产生的模具清洗废液、环氧树脂及脱模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下脚料、循环水沉淀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原料包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废布袋、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制定和落实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已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52 | 0 | 0 | 0 | 0.025 | 0.025 | |
| 0 | 0.114 | 0 | 0 | 0.106 | 0.114 | 0.008 | |
| 0 | 0.004 | 0 | 0 | 0.0036 | 0.004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5 | 0 | 0 | 0 | 0.035 | 0.035 | / |
| 0 | 0.054 | 0 | 0 | 0 | 0.054 | 0.054 | / |
| 1 | 沉淀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上实环境高新(潍****公司接管标准 | 沉淀池、化粪池 | 已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标准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 1 | 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音、消音、选择低噪音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 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音、消音、选择低噪音设备 | 已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模具清洗废液、环氧树脂及脱模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下脚料、循环水沉淀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原料包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废布袋、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 项目产生的模具清洗废液、环氧树脂及脱模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下脚料、循环水沉淀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原料包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废布袋、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
| 1 |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企业制定和落实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已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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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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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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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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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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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制定和落实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已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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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