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建设】新准环审〔2026〕6号关于海峡(新疆)能源有限公司240万吨年中温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120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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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新准环审〔2026〕6号 关于《海峡****公司240万吨年中温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120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3-05 17:02:26

海峡****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海峡****公司240万吨/年中温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120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材料收悉。经技术审查与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产业园,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90°15′7.125″,北纬44°33′46.546″。项目为**项目,以中温煤焦油、焦油渣、蒽油等为原料,采用三塔串联常压蒸馏技术,经预处理、蒸馏、调配和烘干等工序后,年产馏分油80万吨、炭黑油30万吨、煤粉16.4万吨。年处理煤焦油渣20万吨、中温煤焦油100万吨。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

主体工程:建设4套蒸馏装置(3用1备),总处理能力120万吨/年,主要包括装卸区、罐区、预处理装置、蒸馏塔和烘干装置。

辅助工程:建设4台21MW燃气导热油炉(2用2备)、2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1用1备)、4台5MW管式加热炉(3用1备)、1座3000m3/h净环水冷却系统、5套500m3/h煤粉浊环水冷却系统、一套10t/h软水制备系统、3台24.2m3/min空压机(2用1备)、5台270m3/h制氮机。

环保工程:10台低氮燃烧器、1套尾气处理装置、13根废气排气筒(9用4备)、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座150m2危废库、1座500m3/d污水处理站等。

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规模、工艺路线、选址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区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放密闭或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大风天气停止作业,严禁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高噪声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利用,不可利用部****填埋场,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破坏,完工后及时恢复场地。施工单位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储罐呼吸废气、煤粉烘干及冷却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预处理(两级冷凝+油洗+水洗+两级脱液)+两级纳米气泡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外排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后,由1根不低于36米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蒸馏水洗塔废气(主要为蒸馏塔不凝气)送管式加热炉作为助燃空气焚烧处理后与管式加热炉烟气一并经1根不低于28米高排气筒外排,管式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并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外排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导热油炉、蒸汽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并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后各经1根不低于28米高排气筒外排。危废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外排。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外排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外排。

项目工程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3.381吨/年、29.978吨/年、10.544吨/年、52.712吨/年。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调节池+重力除油+气浮+酚氨回收+厌氧IC+缺氧/好氧”处理后,与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一并进入“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泥、回收废液、废萃取剂、污水处理站废滤料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油、油洗塔更换后的废洗油危废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接收后直接返回原料储罐再利用,不在危废库内暂存。

项目生产所用焦油渣原料(危险废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等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废库、焦油渣预处理中转罐区及烘干精制车间。

(六)本项目需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二十三、炼油与石油化工”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的要求建设,采取先进污染治理技术,达到行业A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监测监控水平,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七)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八)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无杂物;生产设备、辅助设施、环保设备等定期清洁,表面无明显积尘、油污;原料、成品、备品备件等分区按规定密闭、规范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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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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