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内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牵头人)****
(2)投标报价:施工图勘察设计费报价94.35%,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增值税税率6%;施工费(含施工配合费、光缆二次搬运费)报价94.17%,施工费(含施工配合费、光缆二次搬运费)增值税税率9%。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计划工期:**-**段在建线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在红线内设计、施工及验收,**-**段运营线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在红线内设计、施工及验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6年3月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牵头人)****综合排名第一。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崔国兴,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鄂142********1350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工信鄂**B(2023)00008】。
(7)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郑杰,高级工程师编号:****00477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工信鄂**B(2022)00227】。
(8)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孙**,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京 111********3045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工信京**B(2025)00233】。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10)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项目和非****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牵头****设计院****公司(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施工图勘察设计费报价94.21%、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增值税税率6%;施工费(含施工配合费、光缆二次搬运费)报价94.68%、施工费(含施工配合费、光缆二次搬运费)增值税税率9%。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计划工期:**-**段在建线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在红线内设计、施工及验收,**-**段运营线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在红线内设计、施工及验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6年3月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牵头****设计院****公司(成员)****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6)工程总承包项目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京111********0574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工信川**B(2025)00286】。
(7)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施长宝,高级工程师编号:****003577】。
(8)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敬华,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京151********1424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工信川**B(2021)00156】。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10)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项目和非****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0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电刚,191****028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0771-****561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