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殡仪馆关于遴选食堂食品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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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供应商,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参与报价。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遴选食堂食品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食堂食材供应,主要类别为肉类、粮油类、蔬菜类、干杂调料类、蛋类以及牛奶类等,所有采购物资含配送上门服务。

采购要求:需按照采购货品清单提供最新批次的新鲜产品,不能提供近有效期的产品。提供的货品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供货商提供的货品证件(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齐全,承诺供货及售后服务时效性,投标供货商须承诺具备24小时内供货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承诺急需物资或临时需要少量货品1小时内能灵活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验收中若发现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中标供货商承诺的产品质量保证不符的或货物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由中标供货商无条件收回所供货的食品,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供货商负责,并需在2小时内更换补充到位当批次所需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资格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食品流**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材料的组成及要求

材料包括: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3.近2年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食堂食品采购报价材料;

5.食品安全与质量保障能力;

6.近两年业绩材料,售后服务方案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报价材料必须胶装封边,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封口处密封签章。报价材料提交不齐全的、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视为无效。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如愿意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请于**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送至****(**市**区跃进路东郊外,联系电话:0772-****010),采用邮寄方式的请邮寄至****(**市**区跃进路东郊外,黄小华同志收)逾期(以邮戳为准)送达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开遴****民政局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六、遴选方式

参加本次遴选的单位要求至少三家,以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单位,并由****与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书。如中标单位未按****要求进行配送,****有权拒付配送费用。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

地址:**市**区跃进路东郊外

邮编:546100

联系人:黄小华

联系方式:0772-****010

****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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