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已由****人民政府以沿府函〔2025〕182号批准依法依规公开招投标,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中标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所有内容(包含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淇滩镇彭华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342.15㎡ (26.01亩),建筑占地面积7660.00㎡。总建筑面积18540.00㎡,其中:综合楼820.00 ㎡、实验楼220㎡ 、生产车间17500.00㎡、门卫-磅房40㎡,绿化工程6069.80㎡ 、道路工程及场地硬化2000㎡ 、停车场700㎡(小车车位11个,大车车位10个)、综合管网工程300.00m、路灯工程20盏、围墙700.00m、污水处理设施300.00㎡,设备购置及安装1项(含智慧桌椅、办公电脑等,暂估价3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0000.00元。
2.4、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12个月(从开工至竣工移交);特许经营为20年。
2.5、标段划分:**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所有内容(包含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项目设计年处理能力77.80万吨(含弹性扩容机制),覆盖全县120%以上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预留20%处理能力应对未来增量;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0%,无害化处理率100%。2025年日均清运量410吨,2030年日均清运量548吨。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30元/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服务的承接企业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服务行业 。
注:1.本项目是电子开评标,请各位投标人携带CA****中心投标。
2.开标时,解密电子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如选择不见面开标,不审查此项资料。电子标服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明确牵头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综合实力需达到特许经营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实施及与采购人的对接协调,成员
单位需明确分工及配合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退出(提供对应承诺文件)。
3.3、特许经营权实施方式:
(1)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的 运作方式。在建设期内, 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投融资、建设。在运营期内,特许经营者有权获得销售建材收入以及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 以弥补其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应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政府指定机构。
(2****政府****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城管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依法选定特许经营者****公司;
(3****公司成立后, ****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公司特许经营权;
(4****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5)特许经营者对**进行整体运营,生产建材后向市场出售获得收入;向市场提供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获得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通过以上多项收入逐步收回投资成本、经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6)运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者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城管局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7)中标人应当在规****公司,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公司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至2026年03月13日 17时00分(**时间,下同),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铜****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标书代写
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交易中心****中心,地址:****人民政府****中心三楼电话:0856-****079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地址:****人民政府大院,电话:136****7181
其他: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招 标 人:****
地 址:****人民政府二楼
联 系 人:杨远
电 话:138****437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甲秀南路**恒大文化旅游城10号地块第8号楼1单元21层4号房
联 系 人: 杨胜沐
电 话: 177****9231
电 子 邮 件: ****@qq.com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