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地区**101井勘探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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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地区**101井勘探项目(重新报批) | **市**区狼山**音二社 | **** | **** | 项目位于**市**区狼山**音二社。井场中心坐标:107°26'34.484"、40°58'21.155"。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4453m2,在中华人民**国国土**部颁发探矿权证书(证号:T100********210****0204)的勘查区范围内。****环境局****分局2025年2月20日对《**地区**101井勘探项目》予以批复(临环审发〔2025〕5号),现该井未开工建设。建设方结合**1井、**2井勘探经验及地层资料,拟调整该井深度至6850m。因钻井深度增加,导致地层压力、温度升高,水基泥浆易失效且易引发安全事故,故借鉴相关井经验,该井0m-6477m井段拟采用水基泥浆,6477m-6850m井段拟采用合成基泥浆。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中的相关规定,《**地区**101井勘探项目》建设内容变化属于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 本项目拟部署建设石油勘探井1口,设计井深为6850m,勘探期120天。主要工程内容: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封井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井场包括井口、钻井工作区、设备区、泥浆不落地循环系统装置区、合成基泥浆回收撬系统装置区、危废贮存点、柴油储罐区和原材料堆存区等。试油期储液罐采用卧式高架固定储液罐,采用环密技术措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试采期油井采出液经集油管道进入储液罐内暂存,再由油田专用罐车输运至**联合站,采出液由联合站统一处理。冬季办公生活区采用电暖器取暖,单井储液罐使用电加热器加热,采出液输送管线利用伴热带保温,电源由柴油发电机提供。建设单位负责全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废水。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1.5%。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及处理措施:(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原材料堆存区上部设苫布遮盖,表土堆放区设铺密目网。(2)施工现场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发电机组,使用0#或-35#轻质柴油为燃料,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自带筒排放。(3)柴油罐采用防腐储罐和环密技术防止烃类泄漏及挥发。(4)油气集输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储液罐采用环密技术并安装简易装车设施,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5)试油阶段勘探井伴生气体主要为天然气及少量非甲烷总烃,经火炬就地焚烧,焚烧产物主要为二氧化碳。(6)合成基钻井岩屑经合成基泥浆回收撬系统装置处理过程中产生不凝气,不凝气由“干式过滤+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井场场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的要求。井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井场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清掏。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各施工时间段的作业噪声限值。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及处理措施:废润滑油、落地油、废活性炭和废防渗材料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规范处置。 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含水废弃钻井泥浆、岩屑收集至可移动废水罐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规范处置。废弃合成基钻井岩屑使用吨包承装,定期拉运至内****公司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规范要求。 钻井平台、泥浆不落地系统区、泥浆储罐区、柴油罐区、危废贮存点、储液罐、合成基泥浆回收撬系统装置区等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10cm/s;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压实方式进行防渗。防止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实施阶段,需针对性落实生态保护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土地侵占与植被破坏,保障临时占地植被生态原貌的恢复。对不具备开采价值的井口实施永久封井处理,并同步开展场地生态修复措施。完成修复后,组织开展自主验收工作,确保达到生态恢复的相关标准要求。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