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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4356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19号
成文日期: 2026-03-02
关于**县河上镇汗上村周坊等4组饮水工程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河上镇汗上村周坊等4组饮水工程安全薄弱环节
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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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河上镇汗上村周坊等4组饮水工程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河府字﹝2026﹞20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县河上镇汗上村周坊等4组饮水工程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河上镇汗上村周坊等4组饮水工程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
二、拟建地点:**县河上镇汗上村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取水工程改造、过滤池工程改造、**排水沟工程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49.56万元,资金投资匡算来源为其中2026****水库移民扶持基金45.61万元,村民自筹3.95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8月-2026年9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