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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2MABYB9G04F | 建设单位法人:邱福光 |
| 邱福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益砌村公园新村88号 |
| 世欧厨具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2-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9.612778 纬度: 26.2625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 榕连环评〔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2MABYB9G04F001U |
| 2025-08-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33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2MABYB9G0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2MABYB9G0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69204W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852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石英石板材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石英石板材5000t/a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英砂、树脂、玻璃颗粒、颜料根据比例配料,混合加入布料架中进行布料、搅拌均匀,通过压机进行压板得到石英石板材基本形状,放在密封的固化炉内,在80℃的温度下进行石英石板材固化(采用电加热),待石英石毛坯板冷却后进入切边、定厚、磨光工序,最终得到石英石板材。 | 实际建设情况:石英砂、树脂、玻璃颗粒、颜料根据比例配料,混合加入布料架中进行布料、搅拌均匀,通过压机进行压板得到石英石板材基本形状,放在密封的固化炉内,在80℃的温度下进行石英石板材固化(采用电加热),待石英石毛坯板冷却后进入切边、定厚、磨光工序,最终得到石英石板材。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英砂、树脂、玻璃颗粒、颜料根据比例配料,混合加入布料架中进行布料、搅拌均匀,通过压机进行压板得到石英石板材基本形状,放在密封的固化炉内,在80℃的温度下进行石英石板材固化(采用电加热),待石英石毛坯板冷却后进入切边、定厚、磨光工序,最终得到石英石板材。项目应采用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成型应在密闭的设备或空间中进行。配料、搅拌、布料、压板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简排放。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石料、石粉渣等一般固废应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度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度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目前周边污水管网未建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收集池后由周边村民通过罐车运至周边林地施肥消纳,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中,待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本项目配料、搅拌、布料、压板等工序位于相对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项目设置了规范的危废间,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石料和沉淀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验收阶段对比环评设计阶段主要变动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由“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将尾水抽至厂区周边林地施肥消纳,不外排。”变动为“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密闭池子内,定期由周边居民通过罐车运至周边林地施肥消纳,不外排。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排放方式不变,均为不外排,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套一座容积不小于120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项目建成后VOCs排放量≤1.58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配备一座容积为120m3的事故应急池,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备案文件已于2024年8月1****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50122-2024-023-L。验收监测期间,根据计算得本项目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总量为0.043t/a,满足环评批复(榕连环评[2023]39号)要求:“项目建成后VOCs排放量≤1.58吨/年。”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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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3 | 1.58 | 0 | 0 | 0.043 | 0.043 | / |
| 1 | 厂区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应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山林浇灌,待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应排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目前由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收集池,定期由周边村民通过罐车运至周边林地施肥消纳,不外排;石英石板材加工机械采用湿式切边,产生的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中,待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 无 |
| 1 | 配料、搅拌、布料、压板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简排放,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782-2018)中表1和表3;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 | 生产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90~4.3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3.34×10-3~6.09×10-3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782-2018)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要求(最高浓度限值≤10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5~2.9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2.0×10-3~4.0×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最好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苯乙烯”排放浓度范围为6.68~8.9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7.32×10-3~1.24×10-2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放速率≤6.5kg/h);“臭气浓度”范围为851~977,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值≤2000)。(2)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两日最大值为颗粒物:0.258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1.68mg/m3,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782-2018)中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苯乙烯:0.181mg/m3,臭气浓度:15(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苯乙烯≤5.0mg/m3,臭气浓度≤20)。 |
| 1 | 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范围为58.4dB(A)~5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1 | 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石料、石粉渣等一般固废应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度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度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 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石料、石粉渣等一般固废应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度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度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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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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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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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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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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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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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