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千岛金属锡品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异地厂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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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市****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异地厂区)
建设地点 **市塘厦镇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市****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异地厂区)位于**市塘厦镇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北纬22°46′19.286″,东经114°3′20.275″),主要从事锡品(无铅锡条、含银无铅锡条、无铅锡线、含银无铅锡线、锡球、锡膏)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锡品3200t(无铅锡条700t、含银无铅锡条700t、无铅锡线600t、含银无铅锡线600t、锡球100t、锡膏500t)。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7564.48m2,建筑面积为68227.63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施工期燃料废气、施工扬尘、后期装修废气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和注意车辆维修保养、洒水等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熔化、成模、铸球、熔松香、(锡线)油压成型、(锡膏)测试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拌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集中收集后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收集和处理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不外排;发电机尾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 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管理,边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32-2011)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期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6-03-05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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