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医院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院内竞价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医疗废水处理相关标准,规范我院废水排放管理,实现废水排放口水质实时、精准监测,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医院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项目采用院内竞价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采购医院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院废水排放口自动监测相关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视频监控系统;2.数据采集传输仪(含软件);3.废水排放流量监测在线分析仪;4.悬浮物监测(监测频率1次/周);5.化学需氧量监测(监测频率1次/周)。以上所有项目均包含设备供应、运输、现场安装、联网调试、验收、环保备案及相关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56)及《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与管理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在医院废水总排放口及接触池出口设置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反映废水排放实际情况。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1600元(大写: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四)服务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及环保备案合格后,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校准、监测技术支持及软件升级服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设备正常运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销售、安装或相关工程服务等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二)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部门要求,具备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价,否则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为代理商),确保设备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三、竞价文件获取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限内,副本或多证合一证件》、联系方式报名登记,递交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三)报名资料清单: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设备授权书(若有);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四、竞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需按竞价文件要求编制,包括报价单、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设备参数响应表等相关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响应文件一式正本1份、副本3份,均需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报价要求: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校准、培训、税费、质保期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一旦报价成交,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2日17时30分,递交至**省**市**县怀城镇幸福街道梅石村355国道南30米(****)采购办,逾期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我院有权拒收。标书代写
五、竞价流程及评审原则
(一)竞价开启:我院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小组相关人员开启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二)评审原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报价合理性、设备质量及参数、技术方案、售后服务、项目业绩等,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三)结果公示:竞价结果将在我院内部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072,136****4881
邮箱地址:**省**市**县怀城镇幸福街道梅石村355国道南30米(********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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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