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公司220kV乐丁2747线#8等28基老旧杆塔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综合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600,传真:0558-****005
地址:****环境局408室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公司220kV乐丁2747线#8等28基老旧杆塔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乐土镇、楚村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改造线路起于原220kV乐丁2747线7#塔,止于原220kV乐丁2747线53#塔,本次拟对220kV乐丁2747线#8~#9、#11~#14、#16、#18~#19、#21~#23、#25~#28、#30~#31、#33~#34、#41~#42、#45~#46、#49~#52共计28基杆塔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加强施工前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施工临时占地应在完工后及时恢复。
(三)严格按照线路高度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和合理设计导线对地、对屋顶的距离,确保线路通过居民区或人群经常活动区域附近及非居民区的环境影响,能满足环评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线路与公路、河流、电力线、通讯线、无线电设施等交叉跨越时,应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基本信息,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备案文件(项目代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