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委投资〔2024〕70号
****委员会
关于**县2024年岚天乡房屋收储改造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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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来《关于申请对**县2024年岚天乡房屋收储改造项目立项及概算审查的函》(岚天府函〔2024〕43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出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岚天乡房屋收储改造项目。(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岚天乡。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项目业主:****,监管单位:****村委,监管责任人:高仁茂。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民宿、小树屋3-5栋。2.对收储房屋和改造民宿院落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赋能乡村产业发展。3.围绕**山舍精品民宿及冷水鱼养殖综合产业园小集群,建设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配套项目。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70万元内,其中,直接工程费用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城财发〔2023〕770号)。
七、项目招标: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要求执行。
八、建设年限及工期:6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全力防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四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