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委发〔2024〕43号
****委员会
关于**县厚坪乡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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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来《关于申请审查**县厚坪乡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概算的请示》(城水文〔2024〕6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委托****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公司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厚坪乡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厚坪乡。
三、建设性质:**。
四、项目业主:****,监管单位:县水利局;监管责任人:冯跃。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护岸工程、河道疏浚工程。防洪护岸工程由**堤防及堤防修复工程组成,河道治理总长2100m,堤线总长2035.42m,其中**堤防堤线长1636.96m,堤防修复堤线长398.46m。河道疏浚工程位于熊竹村段,疏浚长度为158.17m。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核概算总投资8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4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73万元,独立费用82万元,基本预备费4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渝财农〔2024〕1号)及自筹资金。
七、项目招标: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要求执行。
八、建设年限及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7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和做好项目公示。四是该项目已纳入2024年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清单,该项目招标要通过挂网公告等形式明确告知竞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等相关事宜,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将实施以工代赈当地群众用工规模、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形式等情况,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2〕536号)文件执行。五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六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七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