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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 号)及《******局关于做好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梅市自然资耕保字〔2025〕25 号)等文件精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按规定进行公告。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电话:林先生 0753-****728
附件:
1.**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表
2.**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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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