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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区警校胡同46号2单元4层2号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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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
| 73.734万元 人民币 |
| 5 |
| 2026-03-05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土地及固定资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