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26年第二批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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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第二批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对**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公告,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

**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服务对象:在**县辖区内居住具有**县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其中男16-59周岁,女16-55周岁)。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无生活处理能力的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对象。项目对象与当年度“机构托养”****敬老院)。具体****残联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

2.项目托养名额及资助标准:共31人,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总金额为4.65万元。

3.基准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劳动技能训练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服务内容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每次服务内容不得与上次服务内容重复。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的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4.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26年12月。

5.本次采购根据已定服务对象补助标准采,采取服务次数、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法,全年服务不少于6次,不得多于8次。

6.服务模式:县级残联与服务机构签订托养服务协议,由服务机构应根据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开展服务。

7.服务要求:(1)因服务对象多为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尊重残疾人,提供服务前必须征得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同意。(2)所有提供服务内容均为上门服务,不另外支付路费和其他费用。(3)服务结束后需经残疾人(或其亲属)在服务登记表上签字确认。(4)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对自身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服务机构承担责任。

8.资金支付:由服****残联结算,****残联出具正式发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办公室。

3.开标时间:另行确定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一式五份;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价函;

(4)项目实施方案

6.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张子贵,联系电话:085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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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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