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县安乐溪乡2025年**市对口帮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勾臂垃圾车2辆、3立方米铁皮垃圾箱5个、垃圾桶50个(120L),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安乐溪乡2025年**市对口帮扶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采购勾臂垃圾车2辆、3立方米铁皮垃圾箱5个、垃圾桶50个(120L)。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亦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金额200000元(其中:垃圾车170000元、垃圾箱25000元、垃圾桶5000元);
2、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货物。
四、公告时间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17:30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现场递****人民政府)。
五、报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7:30分(**时间)。递交地点:****办公室,递交方式: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六、报价文件组成(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报价函(格式自拟,明确报价金额,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评选办法
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采购人现场公开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县安乐溪乡安乐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9613 19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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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