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05 08:40 |
| 名 称: | ****环境局关于****年产500万米新能源特种线缆及10万把充电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摘自环评报告)拟审批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726
邮 箱:hfhbjjg578﹫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县国道东路132号
邮 编:334303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米新能源特种线缆及10万把充电枪项目 |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经开区,生产新能源电缆、充电枪、充电桩面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废水:外排废水有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厂****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挤出、印码、注塑、印刷、烘烤、贴合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HCl、甲苯、二甲苯,项目挤出废气、印码废气、注塑废气、印刷废气、烘烤废气、贴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活性炭通过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甲苯、二甲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 3、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金属边角料、废挤出料、废成缆料、不合格品、废注塑边角料、废组装边角料、废分切料、废胶材料、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浮渣、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