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告
| 项目名称 |
**长水国际机场T1停车楼快递柜、寄存柜经营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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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底价 |
72元/平方米/月(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不低于本出租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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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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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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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2 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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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成交价格为不低于出租底价的有效报价。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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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坐落位置 |
**长水国际机场T1停车楼B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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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面积 |
柜机摆放点位于G04通道进机房一侧靠墙通道,占地面积1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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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用途 |
安装维护快递柜、寄存柜并提供24小时自助寄递、存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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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长水国际机场T1停车楼不仅为进出港旅客、航空公司、驻场单位及商户提供停车服务,也为旅客和机场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为进一步做好航站楼内常驻工作人员的快递服务保障、满足旅客临时寄存需求,**机场拟引进快递柜、寄存柜,以满足旅客和工作人员24小时自助寄递、存取需求。 目前,T1航站楼日均快递收发件量、物品寄存量约为150件,市场潜力可观。现诚邀符合准入条件的承租方积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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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550869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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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0871-****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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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时间 |
需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现场踏勘联系人确定踏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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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交易所****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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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整体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现场踏勘;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并视为接受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面积及瑕疵等)。 四、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签订《**长水国际机场租赁合同》、《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协议。 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报名单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集团及**机场相关领导、经办人员存在重合的,一经核实,则不予确认其意向承租资格。 六、意向承租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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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报名人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报名人未被****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没有欠付**机场相关费用。 三、报名人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受让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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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3个月租赁费(以成交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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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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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 租 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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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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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收,一年一付,每一合同年度开始20个日历日内支付当期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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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要求 |
1. 承租方需在T1停车楼指定区域放置快递柜、寄存柜两类柜体,并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提交柜体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柜体拟安装位置、规格及数量(快递柜总格口不少于170个,寄存柜总格口不少于20个)。 2. 项目运营过程中,承租方可根据快递收发件数量、物品寄存数量或按照**机场要求合理增加柜体(规格不限),场地租赁费按照增加的场地面积和合同约定收费标准同步调整。 3. 承租方需自行配备快递柜、寄存柜正常运营所需网卡,**机场不提供网络服务;快递柜、寄存柜用电需与**机场另行签订用电协议,按照**机场要求进行电费计量并交纳相应费用。 4. 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快递柜、寄存柜的安装****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5. 涉及收费项目,承租方应公示服务条款、收费标准、投诉方式,保障用户选择权和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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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5个日历日内交纳,出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条件以《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为准;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完成支付。 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承租期间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三、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拆除租赁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需遵守《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城市公共设施非物流用智能储物柜服务规范》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做好快递柜、寄存柜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确保提供24小时自助寄递、存取服务。 六、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双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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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按本项目《收费标准》计算),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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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云交所提供)《现场踏勘承诺函》《租赁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出租方提供)(以上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柜体安装方案;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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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 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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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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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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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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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处置 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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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论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均须签署《现场踏勘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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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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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租赁合同.doc 附件2.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 附件3.现场踏勘承诺函.doc 附件5.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docx 附件6.**长水国际机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空防安全管理协议.docx 附件8.收费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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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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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陈女士 |
咨询电话 |
0871-****6509 0871-****1052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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