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3-0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3-2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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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5】6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80.9%,财政投资占比19.1%,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110.57万元,其中**工程概算价12148.92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拟计划在**市区建设20座****电站,****服务区建设10座****电站,共计30座****电站,其中包含5座新能源****电站(市区3座、****停车场2座),并配套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 项目拟在现有30座停车场建设充电桩712个(包含快充桩512个(其中超级快充桩60个),交流慢充200个);建设光伏雨棚、光储充设施与光储充智能微网5个;膜结构雨棚24个;智能道闸20个,集成式移动休息室10套,地面硬化及铺装900平方米,以及箱变及高低压线缆敷设等电力工程,监控、广告机等配套设施,同时购置并安装充电运营综合管理平台、能量管理云平台等。 建设地点:**市行政区域内,其中20座位于**市区、10****服务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6 09:00至2026-03-12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http://publicservice.****.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http://publicservice.****.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7.2是否远程异地:是。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7.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向****,联系人:侯玉阳,联系电话:0317-****151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主**市政基础设施****办公室 电话:0317-****13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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