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建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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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3-06 09:14


根据****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项目

建设地点

**市**市白沙镇车头村利莎(英****公司厂房3车间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白沙镇车头村利莎(英****公司3号车间,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5分19.929秒,北纬24度5分12.685秒。项目性质为迁建,租赁已建设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700m2,建筑面积为2700m2,总投资54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本次迁建主要增加部分设备,并增加原辅材料以满足项目迁建后产能的需求,迁建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塑胶盖子3500万个。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生产时间2400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侧67m的车头村居民区。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租赁已建设厂房生产,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仅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噪声,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短,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将随安装调试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极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注塑工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经集气罩及正压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且因其排放量极少,故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放口DA001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的旱地作物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旱地作物作为灌溉用水。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机、注塑机、破碎机、冷冻机、空压机、风机、冷却水塔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的厂界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塑料次品经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企业迁建后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和生产车间等仓储区域。但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地面不存在断层、土壤裸露等情况;厂区按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车间设有防渗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另外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区: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重点、一般及简单防渗区;源头控制方面: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污染物泄漏,管线优先地上敷设,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方面:污染区地面做防渗处理,收集滞留污染物,分类处置(事故废水入应急池,化学物料交资质单位);应急方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预案,发现地下水受影响立即启动应急,减少污染;监控方面:加强巡查,雨天重点检查渗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防渗层完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制定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及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技能,遵守规章,了解风险与应对措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迁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周边旱地作物作为灌溉用水,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迁建后项目VOCs排放总量为0.299t/a,其中有组织0.0854t/a,无组织0.2136t/a。因企业现有项目VOCs排污许可量为0.0259t/a,故本次迁建项目新增废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 0.2731t/a。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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