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江背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网)
本招标项目**县江背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赣市水防字[2025]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县江背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省**县江背镇。
2.3项目基本情况:治理范围内河道总长5.37km(江背河主流长度4.58km,高寨河支流0.79km),**护岸总长6.764km,河道清淤疏浚总长1.299km,江背河主流上游治理起点为立德桥下游20m,治理终点为崎岭排水陂,高寨河上游治理起点为高寨水陂上游75m,治理终点为高寨河**。
招标金额:761.2161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合格及以上标准。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有效证明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中标后由业主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标书代写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电子标服务
(9)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投标人需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见附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
(10)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如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彩色件,视同原件。
(11)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省公共**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1)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答辩地点:****交易中心。
(1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内容)
5.1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17时30止(**时间)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6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线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潋江镇马岭路41号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97-****4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石油路街道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1幢11层3#、4#
联系人:康女士、涂先生
电话:****871427
行政监督:******办公室
电话:0797-****434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