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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党校综合楼101号等11处、101号等16处商业用房拍卖项目有关内容更正公告
我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党校综合楼101号等11处、101号等16处商业用房拍卖公告项目》,应委托方要求,原公告中第四项、注:内容为“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签订交易合同,涉及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含土地使用权分割等)及所有税费(含双方需缴纳的产权登记、过户、土地使用权分割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契税、增值费、营业税、所得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第六项第6条原内容:买受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更正如下: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县委****学校、****学校)自行签订交易合同,第三方协助推进,涉及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含土地使用权分割等)及所有税费(含双方需缴纳的产权登记、过户、土地使用权分割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契税、增值费、营业税、所得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日内与****县委****学校、****学校)签订合同。
公告中:****集团有限公司为委托运营单位,****县委****学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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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