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北部七镇)、(中部五镇)施工 | ||
| 2025年度**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中部五镇)、(北部七镇)施工 |
| 2025年度**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北部七镇)、(中部五镇)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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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2 00:00:00 | ||
| ****794.830000 | ||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2025年度**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北部七镇)、(中部五镇)施工),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2025年度**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北部七镇)、(中部五镇)施工)施工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玖万玖仟柒佰玖拾肆元捌角叁分(¥****794.83元),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为财政审核控制单价×(1-中标下浮率)为中标的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为(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施工费、不可预见费-暂列金(若有)-暂估价(若有))×(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施工费+不可预见费+暂列金(若有)+暂估价(若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施工费、不可预见费招标控制价不下浮);临时工程采用总价承包【临时工程费用控制价的临时工程费×(1-中标下浮率)】。
4.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召。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9.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各执三份。
10. ****评审中心的审核为准。
11.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1年。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 2026 年 月 日